理论学习
2021/05/13
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现场推进会的部署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突出政治性、时代性、严肃性、实效性,严格规范“三会一课”,使之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 1-2次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要注重把握时间节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参加对象可视情况增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群众代表。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思想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三会一课”的首位任务,注重政治学习、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躬身践行,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讲党课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搞照本宣科。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党组织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树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示范标杆,防止“灯下黑”。

(三)注重方式创新。鼓励和支持基层党支部适应时代要求,

创新落实“三会一课”的载体平台、方法手段、活动形式。充分挖掘本地红色资源、传统文化、廉政教育等特色资源,探索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案例式组织生活,综合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式开展“三会一课”。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用好用活“党员 e 家”平台,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微党课”“微讲堂”等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做法,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和党员实际,精心设计“三会一课”主题和形式,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农村要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致富带富能力、精准扶贫脱贫;街道社区要突出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基层治理、维护和谐稳定;机关、事业单位要突出强化宗旨意识、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国有企业要突出深化改革、做强做大做优、承担社会责任;非公企业要突出依法生产经营、提高业务技能;社会组织要突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信;学校要突出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任务,增强“三会一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流动党员,要引导其使用“党员 e 家”等平台,线上线下参加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党员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落实“三会一课”。

(五)抓好学做结合。把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积极作为,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三会一课”作为查找和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的重要途径,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着力解决党员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解决党支部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办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公示、奖惩等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按期组织开展活动。基层党(工)委要建立完善计划报备、现场指导、检查考核等制度,加强组织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搞好统筹谋划和业务指导,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要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鲜明导向。

(二)加强基础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队伍建设,把党性强、业务精、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岗位上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优化组织设置,根据党员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和党小组,确保党员能够就近、便利地参加“三会一课”。强化经费保障,将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党建经费预算,加大党费返拨党支部比例,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强化阵地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各方资源,建好活动场所,为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从严督促检查。“三会一课”是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落细落实落地。上级党组织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对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导,每年集中督查调研至少 1 次。要坚持重心下移,把督导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到党支部,深入了解“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指正,责令限期整改;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置,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有效地坚持下去。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